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报送评选活动结果。黄冈中院刘小成、徐志远编写的涉企案例《某电气公司诉某房产公司合同纠纷案》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三等奖。
据悉,本次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报送评选活动系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2022年度全国法院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评选案例范围涉及民事、商事、知产、环资、执行、行政、刑事各审判领域,此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优秀案例45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24个。黄冈中院获奖的案例系湖北法院唯一获奖案例。
2015年3月,某电气公司与某房产公司签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合同》,约定由某电气公司承建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商住小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32866400元。合同签订后,某电气公司于2015年4月取得了供电公司的《高压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函》。2015年4月17日,某电气公司与武汉某宏波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拟购买价值为13194678元的电缆。合同签订后,某电气公司向武汉某宏波有限公司支付50万元定金。2015年4月20日,某电气公司与武汉市某电力设计公司签订《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某电气公司将商住小区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设计工作承包给武汉市某电力设计公司,设计费用为84万元。
2015年5月15日,某房产公司就案涉同一工程与湖北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合同》。2015年6月,某电气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房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判决或裁定驳回某电气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请。
2017年3月24日,某电气公司与武汉某宏波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因某电气公司未履行合同,需向武汉某宏波有限公司支付120万元违约金。2017年3月28日,某电气公司与武汉市某电力设计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某电气公司未履行合同,需向武汉市某电力设计公司支付违约金18万元。
在一审中,法院委托湖北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评定案涉小区电力工程造价预算为21099338.14元。某电气公司为此支付鉴定费248000元。
2017年5月,某电气公司以某房产公司单方解除双方于2015年3月签订的《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合同》造成其巨大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获奖案例是黄冈市法院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二审改判由某房产公司赔付某电气公司直接损失并酌情支持部分可得利益损失,充分体现了法院对民营企业正当权益的有力保护,增强了外地民营企业来黄冈投资兴业的信心,为优化黄冈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二审法院尊重契约自由,判令违约方某房产公司向守约方某电气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司法对守约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及对失信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惩罚,亦彰显了“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受罚”的价值理念。对于争议较大的能否支持某电气公司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问题196体育,二审法院最终结合电气公司可能获取的利润数额兼顾房产公司的履行能力,酌情支持部分可得利益损失,该裁判规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捍卫诚实守信契约精神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黄冈中院一涉企案例获最高院公报案例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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