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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体育一男子奸污“新鲜女尸”时尸体突然醒来该定何罪?详细解答

更新时间:2024-09-28 18:19点击次数:
 某男在太平间工作,一天晚上送来一具刚死亡的女尸,见其容貌绝美,此男萌生犯意,见四下无人对其进行奸污,而此女并未死绝,受惊吓后突然苏醒过来.......请问该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  截止本文推送,已有八千多人投票,其中超过60%的读者认为此案应当“以侮辱尸体罪论处”,多位读者留言进行了详细解答,部分留言供大家参考‍:  读者“云”的回答:主观上想侮辱尸体,客观上已经着手实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

  某男在太平间工作,一天晚上送来一具刚死亡的女尸,见其容貌绝美,此男萌生犯意,见四下无人对其进行奸污,而此女并未死绝,受惊吓后突然苏醒过来.......请问该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

  截止本文推送,已有八千多人投票,其中超过60%的读者认为此案应当“以侮辱尸体罪论处”,多位读者留言进行了详细解答,部分留言供大家参考‍:

  读者“云”的回答:主观上想侮辱尸体,客观上已经着手实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侮辱尸体罪未遂。主观上无故意,不构成罪。综上,构成侮辱尸体罪未遂。

  读者“白白”的回答:先客观后主观。客观:因女人没死绝,属于行为。主观:侮辱尸体196体育。客观主观相统一:触犯罪

  主观:奸淫尸体(侮辱尸体);客观:实施该行为(侮辱尸体)既遂中被害人苏醒,尸体非尸体,但是不影响行为人犯罪构成。(若为,无暴力压制等使得被害人失去抵抗的行为,不构成)综上,侮辱尸体罪既遂。

  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主观上有轻罪的犯罪故意(小恶),客观上有重罪的犯罪事实(大恶)。在轻罪范围内(小恶)的主观故意是一致的,构成轻罪的故意犯罪既遂和重罪的过失犯罪,想象竞合,按侮辱尸体罪既遂处理。

  个人观点,首先主观上侮辱尸体,但客观上是。因主观没有故意,过失,过失不构成罪。故不能以罪论处。又因,主观上想侮辱尸体,客观上是活人,从逻辑上来看,死人和活人没有竞合,196体育app官网综上,构成侮辱尸体罪未遂。但是,如果是个侮辱尸体都是既遂,活人反而是侮辱尸体的未遂,是不是情节越重反而罪行越轻了?个人观点是,以侮辱尸体罪既遂论处

  这一案例刑法老师也曾讲过:行为人以为是尸体而实施奸淫行为,但被害中人当时并未死亡,问构成罪还是侮辱尸体罪,是侮辱尸体罪既遂还是未遂?

  对于此类案例如何解读,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查找到了刑法学家、清华大学博导黎宏教授的观点:“误把活人当尸体,不是罪,而是既遂的侮辱尸体罪。”这也是此类案例的一个学界观点,具体解答可以总结如下:

  首先是对罪的分析。罪,除了行为人客观上必须以暴力196体育、196体育app官网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奸女以外,主观上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认识。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认识就表明其难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犯罪构成结果,存在刑法理论上所说的“事实认识错误”,排除故意,不构成罪。

  其次是对侮辱尸体罪既遂与未遂的分析。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出于侮辱尸体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这种侮辱尸体的行为,从现象上看,完全符合刑法第302条所规定的侮辱尸体罪。但问题是,行为人在实施奸淫行为时,虽然自认为行为的对象是“尸体”,但实际上是活人,因此没有侵害侮辱尸体罪的保护法益。而这种结果的出现,是行为人所没有想到的原因造成的,所以有人认为其构成侮辱尸体罪的未遂,从现有的刑法理论来看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对保护法益较小尸体进行奸污构成侮辱尸体罪既遂,而对比尸体更加值得保护的活人进行了奸污却只构成侮辱尸体罪未遂,这岂不是有法益保护轻重颠倒的嫌疑吗?

  从处罚的必要性的角度来看,和将这种侮辱活人的行为认定为侮辱尸体罪的未遂相比196体育,认定为既遂更加能体现刑法的保护宗旨。在行为人出于侮辱尸体的故意,而对误以为是尸体但实际上是活人的人体加以侮辱的时候,在性质上也可以看作对他人的肉体进行侮辱,并且也达到了该种效果。

  黎教授还认为在对具体案件进行定性的时候,对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应当动态地分析,而不应当静态地生搬硬套;既要考虑结论的具体妥当性,又要考虑符合刑法的整体精神。这一点也是每天学点法律知识希望通过此案例所传达给大家的。

(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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